时间:2015-4-8 9:44:13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姚明波是我市人民法院金田法庭的庭长,作为一名基层的法官,他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廉洁自律,狠抓法庭规范化管理和队伍建设,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和当地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姚明波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精神深受当地群众的好评。
近日,记者跟随姚明波来到金田镇彩村,把一份几天前达成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原告手中。姚明波告诉记者,这件案的原被告双方是兄妹关系,由于在家中土地分配的利益上产生了矛盾,致使家中四兄妹感情不和,时间已达几年,并最终走上了法庭。接到案件后,姚明波马上接入,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他的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案子圆满解决,曾经反目为仇的几兄妹现在能够和睦相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当事人 金田镇彩村三队 村民 欧宏权:觉得很满意,对我们家庭纠纷处理好了,我们兄弟姐妹都比较好相处,没有什么纠纷,这次多的法院帮我们调解好这次纠纷。
在案件审理中,姚明波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为此,姚明波一直非常注重法学知识的学习,并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学习。为了提升审判质量,姚明波从庭前准备、规范庭审、完善案件讨论制度和加强案例收集以及加强业务交流和调研等四方面入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2013年,金田法庭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16件,姚明波个人办结183件;至2014年6月底,金田法庭收案365件,办结242件,调撤145件,姚明波个人办结51件,调撤29件。
针对金田法庭辖区山区较多、部分群众来往法庭不便的情况,姚明波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通过开展巡回审理的审判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直面群众,方便了群众的诉求;还经常带队深入乡村、学校开展法制宣传。2013年,为群众现场解决有关法律问题60多个。同时,姚明波还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不断拓展调解渠道,积极进行调解。金田法庭近二年的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平均60%以上,真正做到了情牵一方稳定、力保一方和谐。
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姚明波坚守廉洁底线,坚持秉公用权,面对各种腐蚀和拉拢从不为之心动,一一拒绝。但面对贫弱群体的当事人,他却充满爱心,处处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尽最大努力追求社会和谐,尽到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姚明波锐意进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奉献青春的无私精神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被评为2013年度贵港市及全区法院先进个人、桂平市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桂平市法院金田法庭 庭长 姚明波: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最重要的是要时刻牢记“公正、廉洁为民”的宗旨,全面加强法庭当前工作,廉洁自律,公正办案,努力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龚旭山 廖锐琼 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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