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4-9 10:19:2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新环保法,增强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知法守法水平,4月8日,我市举办新环保法专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周平顺处长作新《环境保护法》培训讲座。副市长卢祖荣、市环保局全体人员及各乡镇政府、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这次培训。
周平顺重点围绕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基本特点、环保部门责任中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等方面,由事实导入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全面透彻地对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
讲座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实际,使广大环保工作者对新《环保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大家纷纷表示,新修订的《环保法》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作出了具体规定,也赋予了环境监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依法履职,为保护桂平市的生态环境贡献力量。(谢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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