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29 10:54:20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1月27日,我市在金田镇广场举行见义勇为表彰大会,授予蓝标志、蓝超海、蓝海龙三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表彰,各奖励人民币8000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方德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新出席表彰大会。
据了解,在2015年6月23日,蓝标志等三人在茶林村古到庙河湾弓潭勇救13岁的落水女生温钊华和陈俊玲,蓝标志等三人的义举,充分展现了我市人民的良好精神面貌,为平安桂平建设弘扬了道德之光,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方德贵指出,蓝标志等三名同志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能够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舍己为人。他们的这种行为,彰显了当代青年的高尚情操和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和发扬,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尊敬。
方德贵强调,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宣传社会各届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好人好事,引导全市人民敬仰见义勇为英雄,崇尚见义勇为精神,实践见义勇为行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积极投身见义勇为事业,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良好风气。(龚旭山 杨杰森 覃英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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