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9 17:48:57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10月16、17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黄克率队到桂平市,就贯彻实施《民法典》以及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开展专题调研。贵港市委常委、桂平市委书记韦庆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成广,桂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健龙,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等分别陪同调研或参加座谈会。
调研期间,黄克先后来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现场和桂平市人民法院,听取项目介绍,宣讲辅导《民法典》,与各级职能部门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交流,了解具体工作开展成效,并就有关工作的开展征集基层的意见建议。
黄克对桂平市贯彻实施《民法典》以及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等工作给予肯定。黄克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必须全面学习贯彻好。
黄克强调,桂平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和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民法典》为武器,扎实做好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工作,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让企业放心发展、创新发展。
黄克要求,各级法院要把保护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当前及各个阶段司法保护的内容和重点,严格实行司法保护政策,主动做好司法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使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要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要积极发挥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群众代表作用,切实推行《民法典》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形成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座谈结束后,黄克将《民法典》分别赠送给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桂平市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陈仲南以及三位企业家代表。(李林峻 吴昌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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