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8 11:14:15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12月7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以邓全发为首,以“套路贷”形式骗取、敲诈勒索他人钱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贵港市审理的首例 “套路贷”案件。
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被告人邓全发为谋取非法利益,以非法成立的桂平市宇发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桂平市荣亨贸易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为据点,纠集被告人唐德华、冯宇等十余名组织成员,非法从事资金借贷业务。该犯罪集团以“低利率、放款快”等宣传广告为诱饵,通过发宣传单、网络推介、支付借款中介人中介费等手段,引诱被害人向该犯罪集团“借款”。该犯罪集团先以“预先扣除利息”、“利息计入本金”、“按行规走账”等方式虚增被害人借款金额;要求被害人手持“借条”拍照(甚至要求部分被害人赤身裸体拍照),接着对被害人手机内存信息备份,留存被害人身份证、银行卡、家属等特定关系人信息,为后期暴力追债做好准备。
在被害人未能按时偿还高息 “借款”后,该犯罪集团便采取威胁、恐吓以及滋扰、纠缠、虚假诉讼等手段向被害人及其亲友逼债,非法占有被害人及其亲属财物。该犯罪集团在桂平市辖区内肆无忌惮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到案有确凿证据证明的被诈骗受害人就有60多名,诈骗金额累计人民币一千三百多万元。同时,该犯罪集团在逼债中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公诉机关认为,被提起公诉的邓全发、唐德华、冯宇等十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特别复杂。桂平市公安局抽调了近三十名警力组成专案组,历时一年多才侦破该案。
当天上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到庭旁听。据悉,该案的庭审将持续多日,庭审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套路贷”是近年来才新出现的一个法律术语,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套路贷”犯罪活动隐蔽性强,被害人因急于借贷的心理支配极容易上当受骗,随之便会受到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故意伤害等一系列的犯罪活动的侵害。为此,法官提醒市民一定要通过正当渠道贷款、融资,避免被“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曹觉蓓 刘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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