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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名记者一线行】桂平市财政局多举措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

时间:2020-6-9 17:12:35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今年来,桂平市财政局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采取多项措施激活市场各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全市经济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完善的电子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

从2019年6月份到现在,桂平市财政局已建成包括电子卖场和项目采购两大模块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加强电子卖场规范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共享和数据共用,为全市各采购人、供应商等提供了更高效、便捷服务。截止今年5月底,已形成涵盖十几类、七十多万件商品的电子化交易平台,共有565家企业成功在“政采云” 平台注册成为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全市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超市累计交易额已超6000万元,订单数共1.8万笔。

二、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要求全市采购单位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本部门、本系统的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意向。通过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拓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方便了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有利于潜在供应商尽快做好采购准备,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已有105个项目公开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金额超20亿元。

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对所有的采购项目继续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中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履约保证金从10%降为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对大中型企业的履约保证金,服务类不超过3%、货物类不超过4%、工程类不超过5%。进一步压缩签订合同时间,要求全市各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4日内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比广西财厅要求的25天减少了11天,进一步提高了采购时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规范合同发布管理,提高采购资金支付与交付效率。

采购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必须要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加快资金支付力度,市财政局收到采购单位的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管理规定,4个工作日内审核和支付政府采购资金。(桂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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