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我们衷心希望家长们能主动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承担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高自身和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在此,我们非常希望能得到您的配合,并履行以下责任:

一、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接送学生。

1.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好安全头盔;非机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不逆行、不猛拐,不闯红灯;

2.驾驶小车等机动车接送孩子时要注意,未满12岁的孩子不得坐在副驾驶,需为6岁以下儿童配备安全座椅;

3.遵章守法,不得超员行车;

4.家中有年老者接送孩子的,更要提醒老人注意上述事项,确保交通安全;

5.主动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共同构筑安全交通环境。

二、知危险会避险,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1. 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情况下要注意靠路右边排成纵队行走,不在道路嬉戏、打闹、奔跑。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2. 未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3. 不乘坐存在超员、不具备安全技术标准等违法的客运车辆;不乘坐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

4.乘坐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5.已满年龄可以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青少年,要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要靠路边右侧顺行。骑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不得互相追逐、并行或攀扶其他车辆。转弯前应减速慢行,不突然猛拐;横过道路时,要下车走人行横道推行,不得在道路上随意斜穿;

6.驾驶机动车需取得相应驾驶证。

三、落实监管责任,守好第一道安全防线。

1.家长是孩子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未成年人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需要家长到现场协助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家长要加强对交通工具及车钥匙的管理,切勿把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随意交给孩子驾驶;

3.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参与交通活动的监管,特别是发现孩子参与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加以制止,预防重大伤害的发生。

让家、校、警携手努力,以安全起步,为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交通安全的保护伞!

贵港市教育局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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