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扫黄打非”工作站成功获评2023年全区“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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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扫黄打非·护苗” 整合创建未成年人保护品牌,积极吸纳政法委、法院、公安、共青团、妇联等十个承担保护未成年人职责的部门联盟共创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浔江灯塔”。日前,在全区“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创建工作中,桂平市人民检察院成功获评为2023年全区“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

11月13日,记者采访了桂平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何光营,他告诉记者,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主要是通过打击犯罪、推动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开展预防宣传等措施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在打击犯罪方面,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政治性有害言论、“邪教”和涉及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卖淫类案件。在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通过对涉黄涉非案件总结分析,及时发现相关行业、或者是主管部门在扫黄打非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的方式,联合公安、文旅、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共同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据了解,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黄打非”进校园、法治夏令营、模拟法庭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录制法治视频7期,发放护苗宣传资料10万多份、赠书3500余册。利用基地心理疏导室开展“护苗”心理疏导100人次,对因案致贫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困境儿童,积极开展综合救助。与政法、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建设司法救助支持体系,对15名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0.5万元;开展慰问困境儿童活动12场,慰问350名困境儿童,发放慰问物资、慰问金共约2万元。

同时,桂平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品牌,通过资源整合、预防教育、救助疏导、打击治理等举措纵深推进“扫黄打非·护苗”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分别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广西妇女儿童维权项目优秀成果奖”、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全区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有效护助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不断调整实战状态,确保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投入到‘扫黄打非’工作中,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要加强学习与扫黄打非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准确掌握罪与非罪的界限;要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面,促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扫黄打非’工作,不做‘涉黄’‘涉非’非法行为。通过设置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扫黄打非’的意识。”何光营说。(吴宇恒   梁栩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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